若加藥順序不正確,應如何調整以改善處理效果?
時間:2025-02-10 16:21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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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加藥順序不正確,應如何調整以改善處理效果?
在制藥廠廢水處理中,若 PAC(聚合氯化鋁)和 PAM(聚丙烯酰胺)加藥順序不正確,可通過以下步驟調整來改善處理效果:
立即糾正加藥順序
明確正確順序:在制藥廠廢水處理中,通常應先投加 PAC 作為混凝劑,使廢水中的膠體顆粒和懸浮物脫穩,形成細小絮體;之后再投加 PAM 作為絮凝劑,讓其長鏈分子在細小絮體之間發揮橋聯作用,形成更大、更緊密的絮體。
調整投加設備:如果原本加藥順序有誤,需要對加藥設備進行調整,確保 PAC 先加入廢水處理系統,經過適當的混合反應時間后,再加入 PAM。例如,可通過改變加藥管道的連接方式、調整計量泵的啟動順序等手段來實現正確的加藥順序。
優化加藥參數
重新確定投加量
小試試驗:加藥順序改變后,原有的投加量可能不再適用。需重新進行小試試驗,取一定量的制藥廠廢水樣本,按照正確的加藥順序,分別加入不同劑量的 PAC 和 PAM,觀察絮凝效果、沉淀速度、水質澄清度等指標,確定新的ZUI佳投加量。
逐步調整:在實際運行中,根據小試確定的投加量進行初步調整,然后密切監測處理效果。如果處理效果仍不理想,可按照一定的幅度(如每次增加或減少 5 - 10% 的投加量)逐步調整,直至達到ZUI佳處理效果。
調整投加時間間隔
合理設置間隔:PAC 加入后,需要一定時間與廢水中的污染物充分接觸、反應,形成小絮體。一般來說,PAC 與 PAM 的投加時間間隔至少為 5 秒,通常以 20 秒左右為宜。但具體時間間隔還需根據廢水水質、處理工藝和設備情況進行調整。
觀察反應情況:在調整投加時間間隔的過程中,要密切觀察廢水的反應情況,如絮體的形成速度和質量。如果絮體形成過快且松散,可能是時間間隔過短;如果絮體形成緩慢,可能是時間間隔過長。根據觀察結果及時調整時間間隔。
改善混合條件
增強 PAC 混合效果
提高攪拌強度:在加入 PAC 后,通過增加攪拌強度,使 PAC 能更迅速、均勻地分散在廢水中,與污染物充分接觸,促進膠體顆粒的脫穩和小絮體的形成。攪拌速度一般可控制在 100 - 200r/min,攪拌時間為 1 - 2 分鐘。
優化混合方式:可以采用機械攪拌、水力混合等多種混合方式相結合的方法,提高 PAC 的混合效果。例如,在管道中設置靜態混合器,利用水流的湍動使 PAC 與廢水充分混合。
控制 PAM 混合強度
避免過度攪拌:加入 PAM 時,攪拌強度不宜過大,以免破壞已經形成的絮體結構。攪拌速度一般控制在 30 - 50r/min,攪拌時間為 3 - 5 分鐘。
確保均勻混合:雖然攪拌強度要適中,但仍需保證 PAM 能均勻地分布在含有小絮體的廢水中,充分發揮其絮凝作用。可通過調整攪拌設備的位置和方式來實現均勻混合。
加強運行監測和后續處理
密切監測處理效果
水質指標監測:在調整加藥順序和參數后,要加強對處理后廢水的水質指標監測,如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)、濁度等。通過實時監測數據,及時了解處理效果的變化情況,以便進一步調整處理工藝。
絮體和污泥特性觀察:觀察絮體的大小、強度、沉降速度以及污泥的性質,如含水率、沉降性能等。如果絮體和污泥特性不理想,可能需要進一步優化加藥方案或調整后續處理工藝。
優化后續處理工藝
沉淀或氣浮工藝調整:根據處理效果和絮體特性,對沉淀或氣浮工藝的運行參數進行調整。例如,在沉淀工藝中,可適當調整沉淀池的停留時間、排泥周期等;在氣浮工藝中,可調整氣浮壓力、溶氣水量等參數,以提高固液分離效果。
深度處理工藝補充:如果經過調整后處理效果仍不能滿足排放標準,可考慮增加深度處理工藝,如過濾、吸附、氧化等,進一步去除廢水中的污染物。